市移交核查狀告觀點書評定:劉虎自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間,根據微博帳戶“新聞記者劉虎”依次公布好幾條新浪微博,不容樂觀危害別人威望;肆無忌憚別人負面新聞,變向貨款總共rmb65萬余元;惡意炒作社會現象,不容樂觀互聯網技術一般順序,嚴重損害一部分公信力。9月30日,警察以涉嫌罪對劉虎實施,在市第一所。原題型:劉虎案:辦案人決定不狀告中青在線9月10日電 (中青報﹒中青在線新聞記者田文生)今日,市東城區老百姓查察院宣布對劉虎因涉嫌罪案子,作出不狀告確定。講解往事網絡熱點、展現事務管理、大量獨家代理闡釋,皆在金鳳凰網微信,掃描二維碼全文免費閱讀。此前報導:南方都市報新聞記者劉虎取保侯審 警察稱之“涉制言”12月31日,劉虎被以涉嫌罪移交核查狀告。2014年8月5日,據氣勢磅礴往事網報道,劉虎的律師周澤向記者表露,8月3日下戰書3點40分擺弄,他收到市東城區查察院劉虎案籌辦查察官的德律風通告:因不克不及在刻日內受理劉虎案,查察院決定對劉虎取保侯審。劉虎系廣州市《新快報》新聞記者,2013年8月23日深夜,劉虎在重慶渝北區家里,被警察和當地小區一同帶去。市東城區老百姓查察院經核查并退還填補偵察后認為,劉虎涉嫌犯罪的現實和不適合立案偵查的前提條件,依照《中華人民國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條的,決定對劉虎不狀告。《不告狀決定書》表明,劉虎被警察以涉嫌罪、罪、叫囂找麻煩罪,移交辦案人核查狀告,期間曾2次退還填補偵察。接著,警察劉虎涉嫌生產制造,于8月24日被刑事案件。此案深受關注,劉虎曾經在好幾家往事任職,曾舉報國家國家工商總局副局(原任常務副市長)馬正其、上海高端醫生(原任貴州原廳局長)崔亞東、陜西省副省長(原任陜西廳局長)杜航偉、華潤老總宋林等。